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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期权)抵押合同公证

2017年3月31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房地产(期权)抵押合同公证
(一)抵押权人(金融机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件;
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
4、签署合同所使用的公章印鉴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代理人签名样式;
5、《抵押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文本。
(二)抵押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抵押人为自然人
(1)《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2)本人身份证件(如系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件及其同意抵押房屋的证明);
(3)如委托他人代签合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2、抵押人为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
(3)法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如董事会决议);
(4)《房地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合同》)。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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