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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租赁性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条件

2021年3月11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有离婚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保障性住房是国家对于那些有一定困难或者是有需要的人群修建的一类房产类型,这种房产类型一般来说价格比较低廉,属于国家的福利制度的一种。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有离婚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有离婚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申请保障房与离婚时间没有关系,具体应当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规定的即可提出申请。

  二、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类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即;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

  为降低房价,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招标确定住宅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由中标单位按照约定标准建设,按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三、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

  1、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2、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3、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有离婚证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的全部内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可以缓解人们买房的一个大问题,但是也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标准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租赁性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条件

  在我国人口基数如此巨大的现代社会,人们想要在城市当中买下一套房产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困难的事情了,国家鉴于这个社会现象也修建了很多的保障性住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租赁性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条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租赁性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陆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等多项规定,要求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把加强质量管理贯穿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明确提出要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今后几年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2、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已经成为各地房管部门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网2014年6月5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在会上表示,保障房退出机制的设计要有一定的宽容度,;退出机制并不是说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来的福利机制。针对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机制设计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允许一定的收入增长,要有一定的稳定时期。;冯俊介绍,随着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针对确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准入问题,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

  3、取消收审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2014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控制吸烟条例、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居住证管理办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租赁性保障性住房买卖的条件的全部内容。保障性住房虽然说是可以缓解这一社会现象,但是并不是说可以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的,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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