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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程序
在湖北省,拆迁范围确定后,不能从事哪些活动?
2017年9月8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一、不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包括不能装饰、装修房屋;
二、不能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不能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四、不能以被拆迁房屋为注册住址办理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手续。
文章来源: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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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zdbocls.com/art/view.asp?id=89211674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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