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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避免行政裁决及强拆 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

2021年3月25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怎样才能避免行政裁决及强拆

怎样才能避免行政裁决及强拆

首先,不能无理取闹。对于合法有序、补偿标准又合理的拆迁,只是想通过无理取闹多占便宜,这是不可取的。作为被拆迁人,一定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一旦行政裁决做出并进而强拆,将是一个谁也不愿看到的结果。

因此,被拆迁人只有在补偿标准不合理或者拆迁违法的情况下才能够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对于违法拆迁,一定要及时提起诉讼。一旦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的合法性还未确认,因此不能进行行政裁决;已经进入行政裁决程序的,也应当中止裁决。显然,问题的关键在于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合法。

一、拆迁是否合法

有许多人认为,只要是国家建设,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特别尤其是发放了拆迁许可证的工程,拆迁一定是合法的。其实这是误解。工程项目合法,并不意味着拆迁合法。事实上很多的违法拆迁都是合法的工程项目,而且取得了拆迁许可证。

审查拆迁是否合法有以下几点:

1、工程项目是否合法。有时很大规模的工程项目也可能是违法工程,比如没有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等,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本身就是擅自违法进行的,就更别说什么批准证书了,根本不可能具备。工程项目是否违法到有关政府机关网站上可以查询,也可以直接到有关部门查询。

2、是否具备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定是有权部门发放的;拆迁公告也一定是有权部门发布的。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者没有发布拆迁公告绝是对不能实施拆迁的,否则即属严重违法。很多拆迁项目没有拆迁许可证也没有进行公告;有的只是拆迁单位、村委会等进行的公告,这是无效的。对此一定要认真审查。

3、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是否合法。这是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许多项目具备拆迁许可证而且其中有不少是依法发布了拆迁公告的。这时重点要审查的就是拆迁许可证的发放是否合法。并不是说有权部门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就一定合法,不排除拆迁人弄虚作假或者发证机关审查不严的情况存在。实践中有不少拆迁许可证发放不合法的实例,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也是拆迁过程中最常见的诉讼纠纷。审查拆迁许可证是否合法,主要审查以下方面:是否有用地批准文件;是否有用地及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否有拆迁计划与拆迁补偿方案;是否有补偿资金到位证明;集体土地是否经过征用手续;等等。尤其拆迁计划与拆迁补偿方案,实践中不少项目中都缺失。

4、审查有关文件的合法性。有了有关文件,发放拆迁许可证就是合法的,但有关文件有时是不合法的,只要确认了发放拆迁许可证所依据的有关文件不合法,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也就失去了合法的依据。如用地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是否立项以及立项是否合法;用地及建设规划许可是否合法;等等。

5、审查拆迁许可的范围与实施拆迁的范围是否一致。实践中也出现过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许可证载明的拆迁范围之内的先例,也应当予以充分注意。

二、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不管是否合理都不影响强拆的进行。但如果标准明显不合理,要适时采取果断措施,拆迁人也常常会考虑推迟强拆的进行。而且强拆也有法定的程序,也要经有关部门批准,被拆迁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会影响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行为。被拆迁人的行为对拆迁人是否申请强拆及有关部门是否做出强拆决定影响很大。

另外,即使强拆最终得以施行,但被拆迁人及时地采取措施对日后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过程中争取最大利益也是极其有利的。

总之,拆迁过程十分复杂,作为被拆迁人,要支持国家建设,配合拆迁工作,同时也要睁大眼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混水摸鱼,借拆迁之机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

商铺拆迁时是否终止租赁合同

拆迁属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担违约,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什么情况下门面租赁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签署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

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2、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3、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4、租赁合同

律师应当提示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也可参照示范文本自行拟订合同条款。自拟合同不得含有免除提供方法定、加重对方及排除对方权利的内容,自拟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房屋用途;

房屋交付日期;

租赁期限;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转租的约定;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违约;

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提醒您:拆迁属于第三人原因,需要出租人承担违约,租赁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