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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迁律师国家规定禁止强拆,但遇到时可申请这项赔偿!

2020年1月13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王先生等人是安徽省人,因当地要进行疏浚工程,要对王先生等11户土地所有的村庄进行大面积征收,可是王先生等人觉得征收方给的补偿非常的不合理,于是王先生等11户人家一直未同意签订补偿协议。可王先生等人未签署补偿协议的行为让征收方非常的不满。随后未经王先生等人的同意,就将王先生等11户人家的梨树强行推平。

  对于征收方的这种行为,王先生等人是非常的气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先生等人决定委托办案经验丰富的凯诺律师。

  凯诺律师随即前往王先生所在地进行调查走访,并向有关部门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从获得的申请材料中以及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征收方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于是凯诺律师就王先生等人的案件,专门开展了研讨会,制定了一套有利于王先生等的维权方案。

  可就在凯诺律师为王先生维权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却拘留了王先生等人。凯诺律师向其他人询问之后才知,相关部门以王先生等人以补偿标准低的名义到县、市、省上访,随后又伙同他人一起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认为王先生等人的行为扰乱了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王先生等人分别处以七日、十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得知王先生的处境之后,凯诺律师针对相关部门的这种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相关部门对王先生等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最终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经局长办公室会议决定,撤销行政拘留决定,并赔偿王先生等人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抚慰金。而凯诺律师处理此次突发事件所展现的专业素养,也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类似于王先生等人的这种情况非常的多,有许多当事人向凯诺律师反映说,自己去北京上访,回来之后就被以各种理由行政拘留了。

  法律明确规定了,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谁也不能剥夺。但是,凯诺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上访时也要依法依规,不要作出过激的行为。

  征地拆迁中,获得合理补偿是被征收人的心愿,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也是被征收人的权利,当大家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违法拆迁、违法强拆、强征的时候除了要保持冷静的心态之外,也要及时的搜集有效的证据,比如对张贴的征收公告进行拍照,对强征、强拆现场进行录像、如果自己不在时让邻居帮忙收集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强征、强拆中造成的损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违法强拆可追责

  而实践中,违法强拆也是屡见不鲜,国家在各种征地拆迁政策和文件中都规定了禁止强拆,比如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对于强拆早就予以规范,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规定也提到:“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中央纪委监察部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各个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合理补偿,并对非法强拆事件涉及的政府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关于强拆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有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明确指示,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再放任断水、断电、断路等违法逼迁行为,同时被拆迁人也不能再隐忍违法强拆、威胁等手段。对任何违法征迁活动,强拆行为都有权利予以“回击”。且就强拆中所造成的损失,被征收人也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关于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中的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但是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强拆维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