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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门面房租赁期间遇拆迁:事先未告知,损失谁承担?能否拿到赔偿?

2019年4月19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律师,我刚租的门面房不到半年就被告知要拆迁了,这下生意是做不成了,房主还不同意给我赔偿,该怎么办啊?”

  凯诺律师曾看过与接过许多类似的咨询留言与电话。在租赁期间通常会有拆迁这种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导致终止合同,但房主与承租人常常会因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在大多情况下,房主都会对其出租房屋的情况进行隐瞒继续出租赚取利润,并且在签订承租合同时一般也会对拆迁、整改事宜选择避而不谈,最终导致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不仅耽误了店铺的营业还拿不到相应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例如,近期有山东的一位商家就遇到了上述情况,并且合同中也规定了租赁期间遇到拆迁、整改此类不可抗力的情形时,出租人有权单方面告知承租人解除协议。并且,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而在签订此协议的前提是房屋所有权人曾坦诚的表示自己并未曾接到任何有关拆迁与整改的通知。但让承租人没有想到的是正是因为这种信任导致了他们店铺暂时中断营业的情形发生。

  对此,凯诺拆迁律师友情提示:租赁期间面临拆迁此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行为,此种情况下关于如何拆迁补偿,是否要给承租人赔偿的相关事宜法律方面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而是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中的条款来规定的,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此项则由双方协商。

  对于征地拆迁盛行的近几年来说,承租人有必要在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注明遇此情况应怎样处理,并明确规定赔偿的相关条款,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才能权责明确,避免纠纷!

  凯诺律师在此提醒广大承租人,在自己租赁的门面房遇拆迁时,你可以选择这样做:

  首先,你可以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其次,你可以选择与房主(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协商,在房主拆迁选择产权置换后,重新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然后,你还可以向拆迁方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与拆迁时,承租人可以与房主协商解除租赁关系,并要求返还剩余的租金,这是一种方案。而另外一种方案则是可以要求在房主在拆迁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此种情况则需要房主在拆迁补偿时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而产权置换后的房租则由原承租人承租

  最后,凯诺律师要特别说明的是租赁房屋被拆迁后,原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引起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均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拆迁人或者征收人通过补偿方式获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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