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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2018年4月10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土地使用证都是由户主持有并因此而享有特定土地的使用权利,但是当户主去世之后产生的继承法律关系中也会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可继承的财产来进行分配,老百姓可能更熟悉的是实体财产的继承方式,那么,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下面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户主去世如何继承?

  可以进行补办后由他人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房产证原持有人去世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变更即可,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更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

  2、如果以后不打算再出售的话就直接 签署赠与,那样子费用比较低点,如果以后还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厅填写买卖契约,然后去房屋交易大厅过户,但是中间会出现费用

  3、如果不满五年面积小于等于144的话,要收取差额营业税5.5%(市场指导价与原始购房价的差额),契税:面积小于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话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话就是2%,个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费用了。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流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5、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凯诺事务所拆迁律师表示,作为财产的土地使用证想要继承的话就必须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继承所需要的更名手续,否则证件上登记的名字还是去世户主的就不能用原来的证件来行使继承得来的土地使用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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