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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怎样公正

2018年2月3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7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6月8日《新京报》)
  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显然是新拆迁条例的配套制度。今年1月新拆迁条例提出房屋征收按市场价补偿,这必然涉及房屋评估。可以说,房屋评估价值是否合理,不仅关乎房屋征收人———地方政府的利益,更涉及被征收人的权益,还关系到司法强拆。因而,新评估办法是否科学合理,评估机构是否独立、公正,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
  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相比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有不少亮点,比如,评估价值精确到元,评估价格完全参照市场价,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等。应该说,新办法相比老办法进步不少。但考虑到现实种种因素,新办法能否担当大任还需观察,问题关键在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很难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