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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租赁期间遇拆迁,租客能否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2017年11月27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凯诺北京拆迁律师,有部分租客认为,自己在拆迁房屋里面住很久了,那应该也可以分到房屋拆迁补偿金。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的所有人,而租客只是房屋的使用人,因此并不能获得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能不能索要其他补偿,这个还需具体分析。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中并未规定租客有权获得房屋拆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从该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出,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而租客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拆迁补偿金,也并非是租住的时间长短来决定是否有权利申请拆迁补偿。

  鉴于此种情况,租客该怎么办?

  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租客坚决不搬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房屋确定要被拆迁,北京拆迁律师在这里建议租客在规定的期限完成搬迁,但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方便同拆迁人协商相关的补偿事宜的。

  凯诺北京专业拆迁律师讲到,需注意,如果租住房屋时所有权人明知是拆迁房屋而故意未提醒租客该房屋为拆迁房屋的,租客可追究所有权人的违约责任,向所有权人索要经济赔偿。而租客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积极主动对该区域动迁情况进行调查,避免因签订无效租赁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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