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简介
专长领域
安置补偿
房产动态
拆迁程序
公证税收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安置补偿
拆迁程序
房产动态
公证税收
抵押担保
保障性住房
拆迁法规
拆迁合同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安置补偿
公有居住房屋拆迁中阁楼是否计算建筑面积?阁楼如不计算建筑面积是否对阁楼进行补偿?
2017年7月5日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http://www.zdbocls.com/
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租用公房凭证中已有记载的、用于居住并已计算收取租金的阁楼,高度在1.2米至1.7米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的一半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1.7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实际居住面积及有关换算系数计算建筑面积。
文章来源:
北京专业征地补偿纠纷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dbocls.com/art/view.asp?id=886679043913
[复制链接]
访问律师个人网站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北京拆迁律师:拆迁中最不可取的几种行为
2.北京拆迁律师:集体土地征收 这些违法行为可举报
3.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强行拓宽道路 占用土地,复议获支持
4.北京拆迁律师:拆迁后,刚出生的新生儿被区别对待怎么办
5.北京拆迁律师: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六大注意事项
相关文章